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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权夺利的时候谁还去管吐蕃的生死存亡,你又不是不知道,寒辙就是一个疯子,现在看起来虽然非常的聪明,睿智,我告诉你啊,那家伙就是一个疯子,骨子里就是一个疯子。如果有一天,这家伙要杀光全吐蕃的人我都不奇怪。”
李泰高兴地点点头催促云烨道:“那就赶紧去谈,我们这就收拾东西回长安,四百多里路,骑上快马,三五天就能赶回去。”
云烨对李泰孩子般的心态实在是没有办法,这家伙现在就是这样的一副心态,老婆跑去了海上,随时都会遭遇危险,所以为了让自己活的轻松,就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不想陷入无休止的思虑之中。
和庞匙儿也是多年未见,这个女人似乎变化不大,岁月的流逝并没有让她的面容变得成熟,反而变得越发动人,身边的从人都是吐蕃人,几个身着彩衣的吐蕃侍女将她照顾的非常周到,那些吐蕃男子看到庞匙儿,眼中流露出的不是男人看女人的欣赏,亦或是见到上位者的尊敬,而是把这个女人当神灵来看,也是,寒辙神王的名头如今在雪域高原早就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吐蕃人的心里。
“小武可好?”
云烨和庞匙儿并肩走在山坡上,猛然间听到她问起小武,不由得苦笑着说:“你小心了,小武的脾气现在很不好,你当年让她出了丑,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你到了长安还是不要见她为好,我担心她会砍死你!”
庞匙儿嫣然一笑,理一理长发对云烨说:“我这一生活到现在,最难忘的就是在书院里度过的两年时光,和小武的纠纷也是少年时的小摩擦,听说她如今早就成为人母,很想看看她的孩子是不是和她一样整天张牙舞爪的。”
“小武可不是张牙舞爪,她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孩子,如今历练了许多年,变得更加沉稳,你和她倒是棋逢对手啊!”(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三十七节洪水猛兽
云烨没有按照李泰脑残的想法在蜀道上狂奔,安全到达长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本来打算走的很隐秘,但是那些吐蕃人一路上总是不断地唱歌,这让人非常的头疼。
庞匙儿也不阻止,坐在马车里带着一种圣洁的笑容看着这些一路欢歌的吐蕃人,问过领路的云家商队头领才知道,他们就是这样从松州一路唱道秦岭的。
都说吐蕃人是最靠近太阳的种族,心地纯洁的就像冰雪一样,当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杀起人来才会更加的让人毛骨悚然。
快乐,就是庞匙儿一心想带给这个种族的东西,休憩的时候,庞匙儿也会和那些吐蕃人一起围着火堆跳舞,只有云烨和李泰两个人,就像两个傻瓜一样蹲在一边看。
聪明和愚蠢这是相对而言的,云烨认为这些吐蕃人其是就是一群卖国贼,在出卖吐蕃人,在毁掉吐蕃的文化,但是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在追求快乐,追求最纯洁的快乐,禄东赞带着吐蕃最强悍的武士在雪域高原横行,征收沉重的赋税,抢夺他们本来就不多的青稞和牛羊,这让他们不快乐,所以就要站在王妃的一边,打倒禄东赞,推翻禄东赞的暴政,他们宁愿欢快的唱歌跳舞,也不愿意饿着肚子享受武士的荣光。
他们能接触到的就是自己的族群,最多能见到威严的族长,在青天底下放声高歌,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尽情的嬉戏,关心自己的青稞长势,关心自己的牛羊是否肥壮,对他们来说这些才是自己的全部,至于家国这样的东西,是禄东赞他们这些人提出来的,是英雄就该和最恐怖的恶魔作战,是豪杰就该去杀死山谷里不散的怨灵,杀人,才是真正的懦夫行为。
云烨的面颊抽搐的厉害,李泰的干笑也越发的无趣,
“匙儿,这就是你的教义?我总觉得那里不太对,整天唱歌,整天跳舞,整天的男人追逐女人?享受自己的青稞,享受自己的牛羊,享受自己的爱情?不考虑凶恶的强盗?不考虑敌国的入侵?也不考虑天灾人祸?”
“为什么要考虑?人难道就不该生活的快乐一些吗?人难道就不能追求自己心爱的人儿吗?人难道就不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吗?
上古时期,我们难道不就是这么生活的么?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们的祖先不就是赤裸着身体追逐猎物,吃饱了之后,不就是围着火堆跳舞唱歌的吗?夜深了不就是围着火堆繁衍生息的吗?我们为什么要改变?
有人死了,我们用歌声送他们离开,有人降生了,我们也用歌声欢庆他的到来,至于你说的家国之念,那都是帝王将相强加给我们的,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土地是我们的,青草是我们的,阳光是我们的,生命也是我们的。如果有敌人,那就说明我们的教义没有传播给那些可怜的人,等到他们明白我们的教义之后,就会放下武器,和我们一起纵情高歌,纵情舞蹈。”
庞匙儿用诗一样的语言,在向云烨李泰宣扬她的教义,听得云烨和李泰汗流浃背,惶恐不已,因为她说的不是玩笑话,看着那些无忧无虑的吐蕃人,他们真的好像非常的快乐。
庞匙儿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云烨和李泰俩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这几天已经变得能歌善舞,自古秦兵耐苦战,秦人死不旋踵的钢铁意志居然经不起几首胡编乱造的歌,几曲随意扭动的舞蹈的侵蚀,还没到关中,大唐的武士们就已经大方的把自己横刀交给吐蕃人拿去切割羊肉!以前他们手里的横刀尊贵无比,老婆乱动一下说不定都能招来一顿臭揍,更不要说把自己珍逾性命的武器送给别人插上肉放在火堆上烤!
“烨子,你确定要把这个鬼女人带到长安?他们是瘟疫啊,如果任由庞匙儿在长安宣传教义,这就太恐怖了,咱们唐人要比吐蕃人更喜欢教义里描述的生活,想想看啊,和尚们只是空口白牙的说信佛可以求得来世,天下间信佛的人就已经数不胜数,如果让这个女人站在大街上开始宣传教义,今生快乐,来世依然快乐,世世代代都快乐,而且这种快乐时看得见,摸得着的,再加上还有一个长得像天仙的妖女,老天爷啊,大唐的基业非垮了不可,也不知道禄东赞是如何忍受这些人的。
我越来越觉得禄东赞急匆匆的去攻打尼泊尔和天竺,其实是为了逃跑,而不是为了拓土开疆,这些光知道傻乐的蛀虫,估计已经把雪域高原毁掉了吧?”
云烨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回答李泰的问话,痛苦会传染,事实上快乐的传染性更加的强烈,如果一个民族成了一个快乐的民族,这个民族基本上就离完蛋不远了。
快乐就像蜜糖一样,天然就有让人迷醉的神奇魔力,在遥远的古代,甜蜜就代表着快乐,人喜欢甜蜜是天性,同理之下,人喜欢快乐也是他娘的天性!
寒辙的教义还是云烨教给他的,当初也没有当成一回事,谁知道十年的光阴那些胡说八道的教义就能在吐蕃高原上形成一股风潮,吐蕃的王娶了比他大了二十岁的女人,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庞匙儿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只有神和人的结合,才会让人忘记神的年龄,就像董永和七仙女,刘彦昌和三圣母,明明七仙女和三圣母虽然都披着一张美女的皮,都已经是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婆娘,在民间的传说里,她们和年轻的小伙子相爱,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只会让其他人产生淡淡的羡慕之情!这是见了鬼了。
一群快乐的人簇拥着两个不快乐的人走在回京的路上,李泰想要追求快乐的心是假的,他的心里其实是非常苦涩的,如果真的想要快乐,早就加入这支快乐的大军里去了,如果不是顾忌到云烨,庞匙儿哪怕宽衣解带也会让李泰快乐起来。
别人越是快乐,他们俩个人就越是痛苦,眼看就要出了秦岭,云烨坚持认为,庞匙儿应该住到云家去,祸害云家的人就足够了,不能住到驿馆里祸害别的大唐人,他们是瘟疫,需要进行隔离,当然,变态的云家人,一定会对这些人产生足够的抗体,因为云家人就已经够快乐的了。
随同云烨去岳州的家将全部被送去了酒坊,在那里他们的快乐一定没有施展的余地,云家的几位老家臣,会把他们身上的武士热血找回来的,唱歌跳舞?在云家的酒坊里放个屁都需要获得老家臣的首肯,尤其那几个从玄甲军里退役的老家臣,更是变态中的变态。
小武在第一时间冲到了云家,找到了住在魔姬院子里的庞匙儿,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拎起茶壶就劈头盖脑的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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