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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的当务之急,并不是争霸天下。如今是建宁四年,距离天下大乱还早。改变家中的经济状况才是重中之重!

接下来两天马越在家休息,等着马二大爷把柴木推到城里卖掉,他自己就一天绕着村子跑上个十圈二十圈。

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有锻炼思想的,像马越这样每天固定变着花样儿锻炼的少之又少,马越知道自家大哥马腾以后是凉州这边的大军阀。

后世把这三国时代的人都吹得有点神化,要说这个时代的人身体素质好那是绝对的,环境这么恶劣,绝对会出几个异种力能举鼎,鼎才多重,村里族长家有个鼎每年祭祀用的,撑死二百斤,他就见过他大哥给那鼎举起来过,举个鼎又不像后世举重还限体重,马腾长得膀大腰圆的举那个真不算事儿。

要说练武的确实有,村里几个小青年没事就拿着木杆子武来舞去的。真正用处马越姑且不说,反正上次征兵打仗爱舞杆子的去了六个回来仨,自家俩兄长从来不见练啥武功,也就提着柴刀砍树砍出一手厚茧子,上阵俩回来俩,斩级十多个。

身体素质跟胆识过硬,没办法。

马越估计自己这个小身板儿想成为个纵横疆场的冲阵猛将可能性也不大了,虽说还没进青春期可自己这个儿真的稍低了点,十二三岁的小孩长到现在都该有个一米三四了,可自己现在才一米二不到,看次看着自家哥哥那八尺身高他就无限期盼自己日后也能长得那么威武雄壮,唉,越想越来气。

这一日,马二大爷给家里送来四斗米是哪一车柴木换来的,马越看手上长得差不多,便又别上斧头牵着狗推车上了彰山。

虽说答应了二嫂不再上山砍柴,但从山上下来之后他想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要想改变家庭现状,他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四斗米没有多少,却可解燃眉之急,他的脑中有许多想法,却都无法实施,玻璃火药一概不懂,马镫马鞍倒是可行,可他连马都没有,所有一切想法都需要有经济与名望基础,否则依照如今的家徒四壁,万法皆空。

所以暂时他还得这么干。大哥二哥不在,这个家就剩他这个男人,他就得扛起这个家。

三位嫂嫂在家织布补贴家用,他一个男人难道还不如妇道人家能干吗?

上山之后走到上次的地方,那半棵树还在地上躺着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马越咧嘴一笑哈两口气就开始干活。

许多事情第一次做确实许多人都会像个愣头青,但第一次磕磕绊绊弄好了,那第二次再有个过程那就上手了,马越就是这样,劈柴这事儿,他上手了。

太阳刚到中午时候,他就已经给这多半棵树卸好,一块块地码到车上还有一半在地上,这一次他不但砍了卖的一车,还多砍出了平时自己家里用的半车。

他先推回去半车码到家门口,又接着推着车上山,日头已经向西了,但他琢磨今天弄完了后边几天就都不用上山了,贪黑弄完算完事儿。

他这么一贪黑,就出了事儿,彰山里可不太平,来来往往的人是进山讨生活,多少野兽是在这里生活的,前些日子马越还听人说起这彰山里有老虎呢。

马越回去之后斧头给旁边树上一砍卡住,就开始给车上码木头,正码着木头就听到自家大黄狗低声呲着嘴咆哮,一扭头就见一匹半人高的狼刺愣着一口尖牙在没多远的地方拿冒着绿光的眼睛瞪着他,就这一眼吓得马越背后就全湿透,头发都炸起来了。

他急忙伸手去抓砍在树上的斧头,还是没经验,他砍柴算是砍顺流儿了,但他没当过猎人啊,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动物的习性是个啥。

他不动,狼也怕,他这么一伸手扯斧头,给狼一激灵,半人高的狼一下子就朝他扑了过来,大黄狗也叫着跳了起来,马越也喊了出来,这一瞬间太多的声音,马越什么都听不见,四周围的一切跟这小兔崽子都没啥关系了,他就看到那张着血盆大口的狼头在他眼前越来越近。

第三章 天生狼性

马越还是把斧头从树上扯了下来,但狼也扑到了他的身上,大黄狗也扑了上来,其实不算是马越把斧头扯下来的,他刚抓住斧柄那匹狼就蹬了上来,两条前爪就扣住他的肩膀把他摁在地上,带着他的胳膊就把斧头扯下来了,拽得他胳膊生疼,不过这个时候他哪儿还能感觉到胳膊疼,一倒地那狼张口就朝着他脖子咬下来,马越俩手就抓着斧头卡住狼的脖子,狼这家伙长到这么大个儿,不知纵横山林多长时间了,那力气哪儿是马越这一十二岁小孩挡得住的。

哪怕是个久经锻炼的十二岁小孩,仍旧不是对手,因为它也是一匹久经锻炼的山中孤狼。

马越胳膊越来越撑不住,毕竟还有四条狼腿在他身上碾着,狼爪碾在身上是绝对的疼,人这么一受疼一开始确实是能超常发挥出自己的力气,可也就那么一下,马越能顶住这头狼开始那么蓄势待发的一下子也就是这么个道理,可这么一僵持,马越就落了下风。

这时候还是他带出来的大黄狗救了他的命,他们家的黄狗是传统土狗,性情温顺,绝对忠诚。

马越带这大黄狗出来真没打算靠他驱赶野兽,他没有林中常识,根本就想不到离村子几里地的山上还能碰到野狼,他带黄狗出门无非是想给自己做个伴儿,林中幽深多寂寞有条黄狗为伴自言自语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

说真的,他觉得真跟山中猛兽斗起来,他这条逮谁给谁吐舌头的黄狗八成是指望不上。

大黄狗看主人被这条灰狼扑倒在地,当下便也扑了出去,一口咬在一条灰狼的耳朵上,连着半片头皮撕在嘴里,没办法,大黄狗太小了,算上尾巴也就才一米长,嘴也没多大。要是让这狼去咬狗肯定一口就咬脖子上了,但大黄狗张嘴也咬不了脖子。

这是马越第一次同兽类搏斗,他连同类他都没搏斗过,更别说兽类了,他脑子里都白了,就知道阻挡着口喷腥臭的狼脑袋,不让它咬自己。

大黄狗这么一口,让本来已经在搏斗中处于上风的野狼吃痛,扭头朝着黄狗腿上就是一头,也就是这一口为马越赢得了翻身的机会,马越手上一轻,一看这野狼不光要咬自己,还要咬自己最喜欢的大黄狗,马越骨子里的浑劲儿又出来了,对压在自己身上的四个爪子不管不顾,就着一股狠劲就翻身起来了,一斧子就剁在狼腿上。

他觉得指望不上的大黄狗,救了他的性命。

狼的毛皮多光滑,斧头根本没啥用,马越一反手举起斧头顿头,一斧子下去就给狼敲晕了,马越此时已经浑身带血,刚刚他强硬的一翻身狼爪子挂着肉就下来了,此时他胸口和腿上都是伤,但浑劲儿出来谁都拦不住,趁着那狼摇脑袋的片刻时间,马越全身一压就给这狼脑袋掼到地上,举着斧头顿头一阵猛砸。

十几斧头下去,狼死透了,马越脱力了,他觉得自己也离死不远了,这一人一狼血流了满地,大黄狗腿上被咬了一口也淌着狗血。

人一般遇到危险反应分两种,前者因为恐惧所以恐惧,拔腿就跑。后者因为恐惧所以愤怒,迎头攻击。马越事后总结觉得自己应该是介乎于两者之间,事实上他属于前者,只是野狼一下子给他扑倒在地,让他没了跑的机会,只能变成后者。

说到底,他并非那种天生有狼性的人,杀狼纯属被逼,给他机会他绝对抬腿就跑,八成跑得比大黄狗都快,毕竟看一眼衡量战斗力对比他也不是对手,野兽之所以是野兽,普通人即使拿着武器也未必斗得过,今天要不是黄狗,别说手里就一把斧头,你就是给马越一柄ak…47让他扫,吓得头脑空白的他也未必能放翻这匹狼。

马越把受伤的大黄狗放到车上,车上放了半车木头,剩下那半车他也没力气装了,又使了吃奶的力气把一人高的狼尸扔到车上,推着车子走了。

路上大黄狗疼的直哼哼,大黄狗一哼哼马越就停下来摸摸狗头,他也知道今天真是靠着黄狗救命了,他就靠着车跟狗说话,反正说得都没啥用,类似啥“没事大黄,丑狼咬咱,咱回去给这狼下锅炖了,咱吃他。”之类的话。

马越这先不谈,说他嫂子,卫氏做饭时候邻居马瘸子看他家门口堆了一堆木头就帮着给马家嫂子搬到院子里了,卫氏一看这就明白肯定自家的小豆子又上山打柴去了,开始也没多想,担心归担心,但那手上磨俩泡能有啥啊,也没多担心,可饭都凉了马越还不回来,卫氏就叫来两个大嫂这么一合计,说找找去吧,就把隔壁的马瘸子喊来了。

马瘸子来了也没多说,就给全村的老少爷们全叫来了,一说是马腾家小豆子进山没了,谁家爷们儿能不出来,五六十个老爷们这就打着火把准备进山了,马家几个嫂子越想越害怕,急的都哭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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