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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某个周六的夜晚市中心
我是吸血鬼莱斯特。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永生不死。
太阳的光芒、持续而炽热的火焰,都可能将我毁灭,或许,也不会。
我有六英尺高,这种身高在世纪年代,当我还是一个年轻凡人的时候,已经令人惊异,即使到了今天也相当不错。
我有一头浓密而拳曲的金黄色头发,长不过肩,在荧光灯下显得有些苍白。
我的眼睛是灰色的,但它们可以轻易地从周遭吸取蓝色和紫色。
我的鼻子又短又窄。
我的嘴巴长得很好,只不过对于我的脸来说,略微偏大。
它时而显得非常刻薄,时而又慷慨万分。
不过,它永远都是那么性感迷人。
我的情绪和心态永远都写在脸上……我有一张永恒不变的生动的脸。
我的皮肤显露出我是个吸血鬼……它极其苍白,非常反光,以至于面对任何照相机镜头,我都必须搽上粉底。
如果吸不到足够的血,我会变得十分吓人,皮肤收缩,青筋暴露。
不过,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非人类的唯一特征就是指甲。
所有吸血鬼的指甲都有如玻璃。
有些人在没有别的事情注意的时候就会发现这点。
如今,我是美国人口中所谓的摇滚巨星。
我的第一张专辑就发行了四百万张。
我即将到达旧金山开始我的全国巡回演出。
摇滚乐有线频道MTV已经全天候播放我的电视片整整两个星期。
同时,它们也荣登英国的〃流行音乐排行榜〃,在欧洲大陆播放,也可能在亚洲大陆的某些地区以及日本播放。
整套电视片的录像带正在全世界发行。
上周,我的自传出版。
我的自传是用英语写成。
两百年前,一个从密西西比漂流到新奥尔良的船夫让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语言。
时光流逝,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我阅读了包括莎士比亚、马克·吐温和亨利·哈格德 ① 在内的一些英语作家的作品,这让我对这种语言的了解日渐精深。
后来,在世纪早期,我又接触了刊登在《黑色面具》杂志上的侦探小说。
达希尔·哈米特笔下的《山姆·斯佩德历险记》是我在神形俱焚之前最后阅读的故事。
那是年的新奥尔良。
我在写作的时候,会使用一些在世纪很自然的词汇,以及受那些作家影响而形成的短语。
尽管有法国口音,我说起话来仍像是那个船夫和侦探山姆·斯佩德的综合体。
因此,当我写作风格出现不连贯的时候,当我不时地营造出世纪的古典气息,又将它解构掉的时候,希望你能包容。
去年,我在世纪出现。
我的出现是基于两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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