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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找个地方偷空上个网,赶紧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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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白喝了一顿酒,顺带吃了一顿西域豆腐,揍了一个京师大侠,然后揣着升值一倍的荷包,哼着小曲出了西域酒坊,李维挎了一手的东西,捧着受伤的手腕子,却乐得眉开眼笑,因为休莫霸掌柜的也送了他一点小钱,够他去买点东西去勾搭府里的侍女、丫头。
“公子,我们去粉市吧。”李维颠着小步,讨好的说道:“你不是说要替老夫人买点上好的胭脂的吗?”
“你这样还能拿东西吗?”卫风回过头来,看着李维笑了笑。李维的右手腕受了伤,休莫霸送的瓜片酒和果子全挎在左臂上,摇摇晃晃的也够累了。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
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
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
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
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来,几乎忘了受伤颇重的手腕。象头发qing的雄鹿似的,在女人堆里钻来钻去,惹得骂声一片,他却自得其乐,不时的抽着鼻子,分别着各种脂粉香。
卫风打架不怕,揩油吃豆腐也是常事,但象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钻在女人堆里的事,却有种本能的拒绝,他看着李维的兴奋样,脸红得象块布,浑似耍流氓被女人骂的是他自己。他下意识的和李维分开了一段距离,生怕别人认出来他们是一起的。
“公子快点,前面就到谢馥春了。”李维一点没有自觉性,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引得旁边的男人女人纷纷侧目,对这位一点素质也没有的家伙表示鄙视。
谢馥春是长安粉市最有名的胭脂店,他们家卖的货都是上等货,胭脂的颜色最纯正,而且不易脱色,香味淡而不烈,深受长安城的贵妇人喜爱。不过他们家最有名的不是胭脂,而是粉。他们家的粉状如鸭蛋,粉质也象煮熟的蛋白一样细腻,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敷在脸上有种柔和的光泽,不象其他的粉那样呆涩。当然了,这种粉也相当贵,一金一饼,而且每日仅供二三十枚,是种供不应求的好东西。然而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值钱,越是受人追捧,所以谢馥春顺理成章的成了贵妇人最多的地方,当然了,登徒子也就多了。
卫风到谢馥春门口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谢家胭脂店里全是人,而且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年老的,漂亮的,难看的,全有。要想在里面站住脚,就得和那些女人挤在一起,这对卫风来说,实在不是个容易做到的。假如旁边是个年轻的美女也就罢了,万一是又老又丑的怎么办?象自己这么玉树临风、帅气十足的公子哥岂不是要被人倒沾了便宜?
卫风还在犹豫,李维却象只兔子一样窜了进去,手里拎着果子包,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挤去,里面莺声燕语之中,立刻响起了一阵惊叫声,随即是一片鄙夷的斥责声。
丢人啊,要是带田默出来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卫风惭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地缝是不常见的,所以他只能找了个墙角,窝了起来,等李维买完了粉出来。
李维在女人堆里闻香正开心,轻易哪舍得出来。卫风百无聊赖的用脚尖踢着地上的石子玩,又捡起一个石子,在地上画些自己都看不懂的图案,消磨时光。等了半天李维也没出来,他有些急了,站起身来探头向里面看去。里面人头攒动,只能隐约看到李维被人包围在那里,乱糟糟的,好象跟人吵了起来。卫风一惊,连忙起身要去看看出了什么事,这个家伙不会是沾了哪个不能惹的女人便宜,被人家抓了现行吧?这家店出入的大户人家多了去了,随便出来一个都有可能是两千石的官儿,卫家现在不比以前,真要惹了事,他也罩不住。
卫风心里着急,步子跨得大了些,两步就跨到阶上,刚要进屋,迎面出来一个少女,躲闪不及,一头撞到了卫风的怀里。卫风吃了一惊,连忙停住了脚步,拱手陪礼:“对不住,对不住。”
“这是哪来的不长眼睛的东西,敢撞我们家小姐?”少女还没有说话,她身旁边的一个丫环先瞪着眼睛吼了起来,声量高得堪比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歌者李延年,就是声音拔得太高了点,有点破,炸得卫风隔膜直发麻。
卫风一抬头,愣了一下,还没说话。那个丫环却惊叫起来:“小姐,这不是卫家公子吗?”
熟人!
那个长身玉立、粉面含羞的美貌少女是丞相公孙贺的三女儿,太仆公孙敬身的幺妹,公孙三娘,还没生的时候就被指腹为婚成了卫风的未婚妻。旁边那个长得虽然不错,但是眉眼略微粗了些的丫环是她的贴身侍女,名叫小鱼儿,别看她名字叫得好听,可是人泼辣得很,和公孙三娘温和的脾气大相径庭,卫风都不知道公孙三娘怎么会选这么一个侍女的,岂直是鲜花旁配了根荆棘条。
“三娘啊,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卫风的脸一下子胀得通红,说话都有些不着调,尴尬的摸着后脑勺。公孙三娘的母亲是公孙贺的一个小妾,按大汉朝的规矩,认公孙贺的正妻也就是卫君孺为嫡母。卫君孺是大将军卫青和皇后卫子夫的长姊,也就是卫风的姑母,就是她起意把公孙三娘指给卫风做老婆的。公孙三娘比卫风小一岁,又有着指腹为婚的经历,小的时候经常和卫风一起玩,所以两人相当的熟悉。自从卫青去世之后,卫家大不如前,两人又年岁渐长,这才渐渐少了走动。卫风已经十九岁了,三娘也已经十八岁,照理说早就应该成婚了,不过卫家提了几次亲,却被丞相公孙贺找了些不着调的借口拖了下来。
说起来,卫风上一次见三娘还是五年前了。五年前,三娘已经是个小美人,那时还带着些许青涩,而现在站在卫风面前却是一个婷婷玉立、丰满标致的大美人,该瘦的地方瘦,该凸的地方凸,用大文豪宋玉的话说,是增之一分太高,减之一分太低,施朱则太红,施粉则太白。
卫风一时看得有些目眩神离,话都说不周全了。
“看什么呢?小心眼珠子不在自己身上了。”小鱼儿嗔道,手一抖,花手绢儿差点甩到卫风脸上。
“哦。”卫风一惊,这才回过神来,讪讪的笑了一声:“三娘,来买粉么?”
公孙三娘看向卫风的眼神里柔情似水,眉宇之间却有一丝哀怨,她拦住了小鱼儿,轻声笑了:“你快去看看吧,你那个家奴跟掌柜的耍横呢。”
“是嘛?”卫风顺嘴答道,脚下却不动弹,看着公孙三娘呵呵的傻笑:“为了啥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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