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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这简简单单一句话,却在一瞬间,勾动了在场诸多人的心弦。
大家都是少年郎,意气风发,鲜衣怒马,最为风流恣意。
但是同样,少年郎恰如冬日清晨的雾凇沆砀,最是喜欢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那种淡淡的哀愁之感。
正如一句诗中所讲: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愁之一字,最为伤人,但同样……最为动人。
只听得有人摇头晃脑,低头呢喃这句诗,喃喃道,“要写愁绪,不写秋凉,不写微雨,要写大雁南飞,要写人生几度秋凉。”
“要写生死,不写坟茔,不写缟素,要写良辰美景奈何天,要写朝如青丝暮成雪。”
此番话,使得众人陷入了深思。
敖欢欢趁此机会,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伸手覆盖在诗作原稿上,猛地一抽。
但却没有抽走。
她愣了一下,又使劲抽了抽,还是没抽走。
敖欢欢眼珠子都快红了。
她有不少宝贝,但是这些宝贝中,愣是没有一本“一字千斤”的诗作原稿。
如今要她眼睁睁看着这原稿被抢走,她怎么能忍!
只见敖欢欢怒发冲冠,“这是我的!十九妹妹写给我的!”
那青年斜乜了敖欢欢一眼,淡淡道,“哦。这诗挺好的,现在是我的了。”
敖欢欢懵了。
人族都是这套路吗?
怎么比土匪还土匪?
她诧异之下,忍不住道,“你不是要来追求我吗?你就这么把我的东西抢走,真的好吗?”
那青年眉梢一跳,“刚刚是在追求你,不过现在就不是了。”
敖欢欢:……
敖欢欢有点心累。
也许这就是人类吧。
她之前对人类的滤镜太深了。
宋澜衣躲在一边,看着众人因为一句话的诗作而大打出手。
就连一开始自诩身份的敖欢欢,此刻也不由得加入混乱的战场,一身龙鳞金光闪闪,一时间镇压众人。
见敖欢欢拿出了看家本领,剩余的海族、人族也不收手了。
奶奶滴,入什么赘!
真男人就应该抢诗稿!
宋澜衣躲在一个小角落,看着纶巾与羽扇齐飞,衣袍与靴子一色的这一盛景,不由得有些目瞪口呆。
不管在心中暗示了多少次,她仍然会对这个世界对于学识的追捧而震惊。
尤其是像诗稿这样,相比起经义更容易入门欣赏之类,共情能力也更强,愈发受到众人的追捧。
如此一来,宋澜衣才愈发认识到,所谓“上一世”的经历对于她现在来说,究竟有多么宝贵。
她甚至怀疑,她一直以为,九世道果中,她只知道了梦蝶一世。
那么是不是有可能……所谓的上一世,也是九世道果之一。
宋澜衣拍了拍蟹十八,打了个哈欠,“十八兄,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
蟹十八还睁着铜铃大小的眼睛,想要努力从中分辨出适合敖欢欢如意佳婿。
只是看了半天,他只看到敖欢欢和这群人刀剑相向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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