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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这个词也不无例外,它已经在铺天盖地的高消费的传媒引导下成为了一个代表着身份和地位的物质文化的代名词。我们每天都被这样或那样的时尚宣传包围着,从诺基亚到居室精装修,到处都充斥着以时尚为口号的###。传媒更是如此,那些图片精美广告成堆的豪华杂志无非就是要告诉大众一个道理:只有不断地跟随时尚狂买名牌,使用精品,追逐时髦,了解并购买不断更新的时装潮流,你才能成为一个大众眼中的社会精英,才不会落伍,成为一个生活有品位有格调的时尚人士。
于是,当我们的生活整天都被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甚至网络广告的种种时尚广告包围得密不透风,当整个城市的街头都充满了Motolola的V70和联想天喜佳能赵薇的巨大招牌,当形形色色的时尚已经无所不在地占据了我们的生活,有一群人开始拒绝时尚。或者所,他们开始试图冲出重重的流行潮流,从物欲的时尚氛围中突围,寻找自己真正的生活。
于是我们又发现了另一个词,那就是另类。转眼间,赶时髦的男孩女孩们不再受名牌的###了,他们开始用另类来装扮自己:穿着磨破洞的牛仔裤,穿耳环鼻环还有脐环,或者戴一只土著的藏银首饰,以及男孩留长发女孩把头发弄的乱七八糟。
然而不幸的事情很快发生了,当他们自以为自己已经从凡俗的时尚中突围出来,走在了潮流的前面,真正地展现出了个###的自我的时候,他们突然在最新一期的时装杂志上发现了他们的身影,伴随着种种另类装束的详细档案,和杂志编辑的特别介绍:这是本季度最新的另类时尚。
一切终于又被归入时尚的主流。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于是,当我们在某个春天的下午坐在街边的咖啡店,听着最新格莱美获奖的时尚音乐,看着玻璃窗外来来往往衣着时尚的年轻男女,他们奔忙于时尚仓库般的一座座大大小小的商场之间,在最新的时尚潮流中无法选择地挑选着被印上各种标签的时尚选择的时候,也许他们已经无奈地意识到,在这个飞速旋转的现代城市里,他们已经陷入一场名为时尚生活的无法终止也永远无法突围的摩登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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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无关
我到处找纸。各种各样的纸。因为我找不到纸。我发了疯似地找稿纸。我到处乱找,从客厅找到厨房,从厨房找到厕所,从厕所找到另一个房间。
我到处乱找,直到把整个房间翻得一塌糊涂。
但是我找不到任何一张可以写字的纸。我筋疲力尽。而我是那么地想写字。
这就是我的生活。乱七八糟,像过去发生过的任何一天一样的一天,我过着我混乱的生活。从主流到边缘,我在这个叫北京的城市生活得混乱不堪。
房间里有四个插头。一个放音乐,一个插电脑,上网,一个用来冻冰箱里的食物,还有一个用来插台灯。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世界就有了光。
我说,要有光。但黑夜还是降临了。
我有四个插头,只有四个。所以当我给手机充电的时候,我不得不考虑放弃哪一个。放弃其中的一个插头,这种选择真让我郁闷,或者不喜欢。
我不能放弃音乐,我不能放弃食物,我不能放弃上网,所以我只能放弃光。但是我也同样不能放弃我的光。
如果失去光线,我就没法写字。但是我不能不写字。写字同样是我的需要。和音乐食品和网络一样,是我生理的第一需要。
但是现在,我的手机需要充电。否则我就和外界失去了联系。不知道我家里电话的人打手机就会找不着我。而我很少告诉别人我家里的电话。事实上即使告诉了也没有用,因为它有一半的时间即使打通了也没人接,而另一半的时间怎么打也打不通,占线。因为我正在上网。
我没有装ISDN。虽然他们在广告里说了很多好处。我没装,即使现在他们已经免费了我也没装。不为什么,只是因为我懒惰。
懒得去电信局,懒得填表,懒得排队,懒得申请,懒得对台里的小姐说你好我想装一部ISDN,懒得去交钱,懒得等他找零,懒得再回到申请的窗口,懒得再把付过钱的帐单递进去,懒得等她扔出来一张等候安装的通知单。
懒得等候安装人员的电话预约,懒得开门让他们进来,懒得和他们寒暄,懒得告诉他们安装的地点,懒得带他进入我的房间,懒得关掉音响,懒得看他们安装,懒得等,懒得安装好了送他们离开,懒得说谢谢,懒得关门,懒得回来重新整理自己的房间,懒得连接电脑和电话线,懒得把我的电脑关了又开,开了又关。
就是这样,如果一个念头需要派生出让我做这么多事,那我还不如继续懒惰。
我从不烧水。我喝包装过的水。虽然它们变得越来越昂贵。虽然从超市购买它们回来的路上它们如此沉重。但是没办法,我需要喝水就像我需要食物。我总是不得不吃掉它们,再把它们从身体里排泄掉。这个过程是如此地繁琐,我早已厌倦。如果有一天有人发明了一种药物,可以让人不吃不喝每天只吃一粒药片,那么我肯定会接受。这样会省下我很多的时间,让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继续发懒。
闲着就是闲着。我喜欢闲着。我喜欢是因为我找不到任何可以让它变得有意义的理由。我喜欢无意义。或者是我的需要。以前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现在我需要无意义。我喜欢无意义。
我经常在音乐中写字。我听着音乐,我希望它们能带给我灵感,但事实正好相反,事实是它们摧残了我的灵感。我变得不会写字,我变得无话可说,我想唱歌。催眠,唱歌,唱歌,催眠。我再写不出一个字。
我经常在音乐中写字。分不清所写的是小说中的人物还是我自己。我经常混乱,被自己搞混乱。知道有一天我已彻底无法分辨。
我喜欢慵懒,或者说我喜欢慵懒这种姿态,以为这样会使我变得###。我不抽烟。虽然我知道我会喜欢。很多女人都喜欢抽烟,特别是写字的女人。但是我不抽。我不允许自己抽。不是不喜欢。我不让自己抽烟只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会喜欢,而且一旦抽了就无法戒掉,或者想戒掉会很难。所以我连碰都不去碰。越是喜欢的东西我就越是会离它们很远。
比如爱。
我很少谈恋爱。因为我一旦爱了就难以自拔。爱情对我来说像一种毒药,或者是鸦片。一旦爱情发生,我的整个世界就会颠覆。我无法控制。我无法控制一切就像我的情感。虽然一切都已经越来越浅,越来越淡。
无所事事的星期天,我的情绪会突然变得糟糕到了极点。心烦意乱。怎么样都不行。走到哪里都觉得心烦。我在马路上闲逛,看着其他的人走来走去。我在城市的四周游荡,我在城市的中心游荡,就好象我走在里面就可以克服我的恐惧,就好象和无数数也数不清的陌生人在一起就会变得安全。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我想很多人就是在这种时候错误地谈了恋爱。错误地恋爱然后分开。以为爱情可以拯救心中的孤单。但是人往往无法控制自己包括自己的情感。理智一旦形成理智,就变得不存在。但理智于情感永远是不同的。情感一旦遭遇理智,会变得脆弱而哄然溃散。而理智也是同样,一旦遭遇到突然发生的巨大情感,一切理智都会在顷刻间烟消云散。
有时候突然变得愤怒,有时候突然变得伤感。所有的情绪全都是突如其来。卒不及防的新情感,接踵而来的每一天。我想也许我可以变得简单。也许不可以。所以忘记。忘记一切都曾与我有关,或者无关。是与不是都没有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所以不管。完全不管,完全放弃,完全无关。
就像现在,也许一切都与我有关,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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