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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嚼醋髯急浮?br>
“你去吧,亲爱的,我会陪乔利妮等她妈妈来接她的。”克拉特太太说,然后她以一种难以抑制的羞怯对女儿补充说:“如果乔利妮不介意让我陪她的话。”虽说在少女时代曾荣获演讲比赛的奖金,但人到中年以后,她说起话来似乎变成了一样的道歉式的口吻,在情绪不佳的时候,总是担心自己会冒犯别人。“我希望你理解,”在女儿走后,她继续说道,“我希望你不会认为南希粗鲁吧?”
“哎呀,怎么会呢!我都爱死她了。是的,每个人都爱她。没有人能与南希相比。你知道斯特林太太怎么说吗?”乔利妮指的是她的家政学教师。“有一天她对全班同学说:‘南希·克拉特永远都是匆匆忙忙,但她永远都有时间。而这就是一个淑女的定义。’”
“是的,”克拉特太太回答说,“我所有的孩子都很有效率。他们不需要我。”
乔利妮以前从未和南希“古怪的”妈妈单独待过,但是不管她以前听过怎样的议论,她感到很自在,因为尽管克拉特太太自己不太放松,但却具有一种令人放松的品质,正如自身没有防备的人对别人也不构成威胁一样,一般都是这样的。克拉特太太那张长得像心脏似的慈祥的面孔,她那无助的表情,以及像影子般无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在乔利妮这样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的心里,也激起了一股要保护她的激情。但想想看,她竟是南希的母亲!她看起来更像一个阿姨,一个来访的未婚老阿姨,虽然有点儿怪,但人是很好的。
冷血 第一章(11)
“不,他们不需要我。”她一边重复说,一边给自己冲了杯咖啡。虽然家里的其他人都遵守她丈夫的不许喝这种饮料的禁令,但她每天早晨都要喝两杯,而且经常喝过咖啡后,一整天都不吃别的东西。她体重只有九十八磅,双手瘦骨嶙峋,两枚戒指,一枚是结婚戒指,另一枚镶有钻石,很配她,看上去很舒服。
乔利妮切下一块樱桃派,“哇!”她说着便狼吞虎咽起来,“这些东西我打算一周七天每天都做。”
“唔,你们都有弟弟,男孩子吃馅饼吃得才多哩。克拉特先生和凯尼恩,我知道他们对于馅饼从不感到厌烦。但是做厨师的却会感到厌倦———南希常对馅饼不屑一顾。你也一定会这样的。不,不,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克拉特太太把无边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原谅我,亲爱的。我肯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什么是厌倦的。我肯定你会永远快乐……”
乔利妮沉默不语。克拉特太太声音中的慌乱使她的感觉起了变化。乔利妮有些迷惑不解,她希望妈妈快点儿来带她回家,妈妈答应十一点钟来接她。
此刻,克拉特太太平静了一些,她问道:“你喜欢小的东西吗?喜欢不起眼的小东西吗?”她邀请乔利妮到餐厅去参观古董架,那上面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小人国的东西:小剪子、小顶针、水晶花篮、玩具小人像、刀叉……“其中有些东西,是我从小就有的。爸爸、妈妈,我们全家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就在海边上,那儿有间商店专门卖这些可爱的小玩意儿。你瞧,这些杯子。”一套放在一个小盘子里的玩具茶杯,在她的手里微微颤抖。“这是我父亲送给我的,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她是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富裕的小麦种植者唯一的女儿,三个哥哥都把这个妹妹当做掌上明珠。虽然她没有被惯坏,但一帆风顺的成长却令她认为生活就是一系列惬意之事的组合:在堪萨斯州过秋天,在加利福尼亚过夏天,一堆用作礼物的茶具。她十八岁的时候,受一本南丁格尔传记的激发,进入设在堪萨斯州大本德的圣玫瑰医院学习护士专业。她其实并不想当护士,两年以后,她承认,医院的现实,那里的情景和气味,令她感到恶心。然而直到今天,她仍然为没有完成学业获得学位而后悔———“只是想证明,”正如她对一位朋友所说的那样,“我也曾经有所追求。”然而,她遇见了赫伯,并且和他结了婚。赫伯当时是她大哥格伦的大学同学。实际上,因为两家住的地方相距不过二十英里,她早就认识了赫伯,但是克拉特家是普通的农民,从不跟富裕而有教养的福克斯一家来往。然而,赫伯长得很英俊,为人很有责任感,意志坚强,他希望得到邦妮,而她也坠入了情网。
“克拉特先生经常去旅行,”她对乔利妮说,“哦,他总是出发去什么地方。华盛顿、芝加哥、俄克拉荷马,还有堪萨斯城。有时候,他好像从不在家一样。但不管走到哪儿,他总是记着我是多么喜爱这些小东西。”她打开一把小纸扇。“这是他从旧金山给我买的,只花了一便士。但它不是很漂亮吗?”
婚后第二年,伊芙安娜出生了,三年以后,生下了贝弗里。每一次分娩之后,这位年轻的母亲都会经历一次难以形容的情感低潮:悲伤攫住了她,使她在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里不停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来回徘徊。贝弗里和南希的出生之间隔了三年,这三年里,每到周末全家便去野餐,夏天还到科罗拉多州去度假,这三年是她真正掌管全家的三年,她是全家快乐的中心。但是,随着南希和凯尼恩的出生,一种产后抑郁症不断重复出现。在儿子出生之后,那种悲伤感就再也无法摆脱了,那种感觉如同一块不知何时会下雨的乌云纠缠不去。此间也曾有过“好日子”,这些日子偶尔延长数周、数月,在这些日子里,她又恢复了“原样”,变成了被朋友们视为珍宝的热情而迷人的邦妮。但即使在最好的日子里,处于最好的状态的时候,她依然无法达到她丈夫日益频繁的社交生活所需要的活跃。“他是爱参加各种组织的人”,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她什么也不是,也不想是。因此,虽然彼此相敬如宾、绝对忠贞,但其实他俩已经开始半分半合了:他选择了一条社会活动的路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她的路线最终却是围绕着医院转。但她并没有万念俱灰,对上帝的信仰在支撑着她,有时一些世俗的东西也补充了她的信仰,使她相信上帝的仁慈即将到来。她从什么地方读到过一种奇迹般的药物,听说过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或者就像最近那样,她开始相信是一条“萎缩的神经”在折磨她。
冷血 第一章(12)
“小东西是真正属于你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合上扇子,“不必把它们留在家里。你可以把它们装进一个鞋盒里随身带走。”
“带它们去哪儿呢?”
“哦,去哪儿都行。你也许会出去很长一段时间。”
几年前克拉特太太曾去威奇塔治过两个星期的病,在那儿住了两个月。有位医生认为经历一些事情会有助于她重新获得“充实和有用的感觉”。按照这位医生的建议,她租了一间公寓,然后找了一份工作,在基督教女青年会当档案管理员。她丈夫非常同情她,鼓励她大胆地去干,她真是欢喜至极。然而这种欢喜程度对她来说似乎是违反礼俗常规的,结果负罪感的影响最终超过了这次试验的治疗价值。
“也许你永远永不再回家了。所以随身带一点自己的东西总是很重要的,它们是真正属于你的。”
门铃响了,乔利妮的妈妈来了。
克拉特太太说道:“再见,亲爱的,”她把纸扇塞进乔利妮的手里,“这只是一件花了一便士买的东西,但是它很漂亮。”
后来,屋里只剩下克拉特太太独自一人。凯尼恩和克拉特先生去了加登城;杰拉尔德·冯·弗里特一早便离开了;收拾家务的女佣,也是她可以无话不谈的赫尔姆太太周六不工作。她也许应该回到床上去———她太少下床了,以至于可怜的赫尔姆太太必须每星期抢个空给她换两次亚麻床单。
二楼有四间卧室,她的那间位于宽敞的走廊的尽头,是最里边的一间。卧室里只有一个摇篮,是她给来访的外孙女买的,除此之外,别无它物,显得空荡荡的。如果摆上帆布床,这个走廊还可以当一间大卧室用。克拉特太太估计,在感恩节期间,这条走廊可以容纳二十位客人,其他客人可以住汽车旅店或邻居家。在克拉特的亲属中,感恩节聚会是一年一度的,大家轮流做东,今年轮到了赫伯,所以必须得作准备。但是正如事有巧合,又碰到了贝弗里的婚礼要准备,克拉特太太对能否经受得住其中的一件一点信心也没有,无论哪一件都必须作出决断。这正是她所不喜欢的,一听就感到恐惧,无论丈夫哪一次出差在外,希望她在他不在时,对农场的事务作出随机应变的判断,这是不堪忍受的,是一个折磨。如果她犯错了怎么办?如果赫伯不高兴了怎么办?最好还是锁上卧室的门,假装什么都没听见,或者,就像她有时说的那样:“我不行。我不知道。对不起。”
她深居简出的那个房间很是简朴,如果不是有一张床的话,来访者也许会认为这间房子一直没人住。一张橡木床,一个胡桃木柜子,一个床头桌,除了灯,一扇挂着窗帘的窗户以及一幅耶稣正在水中行走的画之外,屋子里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她并没有把贴身物品搬进屋里,而是和丈夫的东西混放在一起,好像通过保持屋子的冷清,可以减轻她不和丈夫同居的歉疚。柜子上唯一正在使用的抽屉里放着一包克里内克丝牌纸巾,一把电热壶,几件白色的女式睡衣和一些白色棉袜。她总是穿着袜子睡觉,因为她总是觉得冷。出于同样的原因,她习惯于关着窗户。前年夏天,在一个能把人热化了的八月的星期天,当她独自待在这儿的时候,偶然发生了一件麻烦事。那天来了一些客人,这些朋友是应邀来农场摘桑葚的,苏珊的妈妈威尔玛·基德维尔太太也在其中。像大多数经常受到克拉特夫妇款待的人一样,基德维尔太太也接受了女主人不出现的现实,她以为,像往常一样,邦妮不是“不舒服”,就是“去了威奇塔”。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到去果园的时间,基德维尔太太肯定会拒绝;作为一个在城市中出生的女人,一个容易疲倦的女人,她希望呆在屋里。后来,当她正在屋里等待朋友们摘完果实回来时,她听到了恸哭声,这哭声悲伤得令人心碎。“邦妮?”她一边叫着,一边跑上楼去,穿过走廊跑进邦妮的房间。当她打开屋门,屋里聚集的热气像一只突如其来的手,可怕地捂住了她的嘴;她急忙过去想打开窗户。“别动!”邦妮大叫一声,“我不热,我冷。我快冻僵了。天哪,天哪,天哪!”她猛烈地挥动着胳膊。“求你了,天哪,别让别人看见我这样。”基德维尔太太坐到床上;她想用胳膊搂住邦妮,最终邦妮让她搂住了。“威尔玛,”她说道,“我一直听你的,威尔玛,你们所有的人都是欢声笑语,过得幸福愉快。而我样样事情都得不到乐趣。包括一生中最好的时期,包括在孩子们身上———所有的事情都不如意。不久以后,就连凯尼恩也要长大成人,变成一个男子汉。在他的记忆里,我会是什么样呢?像鬼一样,威尔玛。”
冷血 第一章(13)
此时,在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她将惯常穿的印花便服挂在衣橱里,穿上拖地的女睡衣和一双崭新的白色袜子。然后,在临睡前,她把日常戴的眼镜换成一幅阅读时用的眼镜。虽然她订了好几份期刊(《妇女之家》月刊、《麦考斯》、《读者文摘》,以及《卫理公会教徒家庭》半月刊),这些杂志都不在床头桌上面,那上面只放了一本《圣经》。书页中间夹着一张书签,一块紧绷的波纹绸,上面绣着这样的箴言:“谨慎为要,密切注意,并且祈祷:因为你不知道死期何时到来。”
这两个年轻男子之间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但他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二人拥有许多同样的表面特征。比如,两人都爱吹毛求疵,有洁癖,对于修饰指甲很在意。上午检修汽车后,两人在汽车修理厂的盥洗室里花了大半个钟头梳洗打扮。身上脱得只剩一条三角裤的迪克和他穿好衣服时判若两人。穿着衣服时,他看起来像一个身体瘦弱、胸部凹陷、身材中等的金发年轻人;但脱下衣服后则看出来他绝不是那种人,相反倒显现出一个次重量级拳击手的身材。一个咧着嘴狞笑的蓝色猫脸文身覆盖在他的右手上,一只肩膀上还刺着一朵盛开的蓝玫瑰。更多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标记装饰着他的胳臂和躯干:一个龙头,张开的大嘴里有一个人的骷髅;乳房丰满的裸体画;一个挥舞着干草叉的小鬼;在潦草的十字架的旁边是“和平”两个字,还放射出神圣的光线;两件表达感情的混合物:一个是一束献给父母的鲜花,另一个是纪念迪克和卡罗尔之间爱情的心形图案。他十九岁时和卡罗尔结婚,六年后,他为了和另一个年轻的女士“去做正确的事”而和她分手了。那位女士成了他最小的儿子的母亲。(“我有三个孩子,我绝对会好好照顾他们,”在申请假释时他曾这样写道,“我妻子再婚了。我已经结了两次婚,所以我不想和我的第二任妻子再有任何联系。”)
令人印象深刻的既非迪克的体格,也非全身用墨水画的艺术品,而是他那张脸,那张各个部分搭配错位的脸。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苹果被从中间平分为两半,然后偏离中心的小部分被凑合在一起。他曾出过事,排列不整的五官是1950年一次车祸的结果。那次车祸使他的长下巴和窄脸翘了起来,左半边脸比右半边低,结果嘴唇变歪了,鼻子也斜了,而他的两只眼睛不但不在一条水平线上,而且连大小也不一样了,左眼完全弯曲,斜视的眼睛流露出恶毒、令人作呕的神情,虽然这不是他故意如此。似乎这是他本性深处沉渣泛起的警告信号。但是佩里对他说:“这只眼睛并不重要。因为你有一个迷人的微笑,这一笑真起作用啊。”的确,微笑的动作使他的脸的各部分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上,使人可以辨认出并未失常的人性:一种带有美国派头的“好小伙”,留着成年人的平头,头脑很清楚但并不聪明。(实际上,他非常聪明。监狱给他做的智商测验评分为一百三十;在监狱内外,一般人的得分在九十到一百一十之间。)
佩里也一样有残疾,他在一次摩托车车祸中受的伤比迪克的伤还要严重,他在华盛顿州立医院和另外一家医院里住了半年,只能拄着拐杖。虽然这起车祸发生在1952年,但他那条五处受伤、变瘸变短的腿令他疼得成了阿司匹林成瘾者。虽然他的文身比迪克少,但却更为精致,不是那种业余爱好者自我陶醉的作品,而是火奴鲁鲁和横滨文身大师创作的艺术杰作。“小甜饼”是一个他住院时对他很友好的护士的名字,他把它刺在了右肩头;在左肩上刺着一头蓝皮、黄眼、红牙,正在咆哮的老虎;胳膊上刺着一条盘在匕首上、正在吐信子的蛇,其他地方刺着隐约可见的骷髅、墓碑和一朵盛开的菊花。
“好啦,美女,放下梳子。”迪克说道,他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迪克脱掉工作服后,穿上了一件灰色的卡其布上衣,一件合体的衬衫,和佩里一样,他也穿了一双高筒黑皮靴。佩里一直没找到适合他那条缩短了的腿的裤子,穿了一条裤脚挽起的蓝色牛仔裤和一件皮防风上衣。他俩又是擦洗,又是梳头,打扮得像一对去赴约会的纨绔子弟。两人走出屋门,向汽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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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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