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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色深处能成为现在唯一的超级写手文笔自然极佳,剧情人物情感也表现得很到位,只是,陆明泽看完此书,却已经知晓这个位面的网文水平并比不上自己曾经待过的一个中级位面,按照陆明泽曾经在那里拼命磨练出来的写作水平以及脑海中数不清的素材,完爆男主是很简单的事情。
陆明泽退出《策马江湖》这本书,在销售金榜第十三位处找到了原主新完结的书,是本都市男主文,文笔还可以,看着也很爽快,就是人物感情处理得有些粗糙,使得整本书的吸引度降低了一个层次,读者们看书时估计也产生不了强烈的共鸣,情节上还有些小瑕疵,从整体上来看,倒不失为一本佳作
不过此等写作水平确实差墨色深处一截,但是,从此刻起,傲视天下就是他陆明泽了。
他继续点击进入墨色深处的专栏,发现墨色深处现在更的是一本叫做《仗剑江湖》的武侠文,与那本《策马江湖》是一个系列的。嘴角一弯,陆明泽就想到了该怎么小小报复一下高高在上的男主大人,跟风写文他也会啊。
思考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拉出虚拟键盘,噼里啪啦开始打字,虽然此时的科技水平已经能够达到听音写字,然而大部分作者还是更喜欢用虚拟键盘,觉得这样更有写文的感觉。陆明泽精神力极高,不论是打字还是思考,速度都可以超越这个位面人类的极限水平,只见他手指翻飞只能见到残影,不过两个小时,一份两万字的大纲就已经写好了。
这次他构思的乃是一本仙侠文,因为这世界并没有人写过仙侠文,所以这本书正好可以归到武侠的范畴,与男主一同争榜,当下正是武侠盛行的时候,想必这本算是开辟新流派的小说,足够使原主的粉丝再加一些,成为钻石级作家。
陆明泽想着,检查了一下大纲,改了些错误,便开始敲下正文第一章:“林若风从梦中醒来,耳边似乎还飘荡着熟悉的厮杀声,久久不绝,他脸色惨白,但眼中的神情却越发坚毅了。”
故事的开始,先用悬念引起读者的兴趣,以倒叙的手法,过去与现在两条主线同时进行,,用男主林若风的回忆和现实,串联起一幕幕的剧情和线索。
少年时的灭门惨案,十年后重出江湖,寻找仇人,十年之间的奇遇,十年之后的际遇,扑朔迷离的真相,动人心弦的感情,仙人与凡人的背景,渐渐在陆明泽笔下展开。
陆明泽全身心投入到故事之中,跟着主角或喜或悲,想要写出优秀的作品,就得全身心沉入那个世界。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陆明泽的存稿一点点增加,从0到10000,再到20000,若不是突然间胖丫又在怪叫,估计陆明泽还会继续写下去。
其实他早都发现,自己对于写作这件事情存在着浓厚的兴趣,与掠夺主角的气运无关。仅仅是喜欢而已。
看着在自己笔下逐渐丰满的世界,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只不过,全神贯注的时候被人打断这感觉实在是太不爽了,他瞅着一脸无辜的胖丫,暴躁地说道:“你到底在叫什么啊?”
胖丫懵懂地看着他:“这是主人你设置的闹钟啊,主人你叫胖丫每天这个时间叫你的。”
陆明泽脸色一顿,这才想起,原身为了避免写作时太过投入过了饭点儿,就设置了这个闹钟。
他看了看光脑上的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六点,腹中确实空空,应该去吃饭了。
拿上钱包,陆明泽走下楼推开门准备外出觅食,作为一个富二代兼黄金写手,原主混得还是可以的,比如居住的地方是三层洋楼带个小花园,在有名的富人区里,周围正是以环境优美而闻名。
他按照原主的记忆,到了小区里一家价格不菲的面馆里解决了晚饭问题,又囤了一些干粮,就打道回府了。
做任务做到他这个地步,已经没有闲情逸致欣赏每个新的位面景致如何,在他看来,万变不理其宗,有人的地方,哪里都差不多。
回到家里,他继续开始码字,直至半夜十二点,才一脸意犹未尽地结束了一整天的奋斗,他看了一眼总字数,满意地勾起了嘴角,已经有将近二十万字了,趁着夜黑风高,先首发个十万字,然后给男主下一个战帖,以墨色深处做噱头,肯定会有大批的读者前来围观的。
不管他们带着什么心情来,陆明泽自信这本《仙侠奇缘》一定会让那些读者欲罢不能舍不得走的。
想了想,他在专栏和微博下同时写下这样一段话:“谁说傲视天下只能跟在墨色深处屁股后面的?新书《仙侠奇缘》绝对完爆《仗剑江湖》,不服来看!”
不知道这个宣传的力度够不够?陆明泽脑袋中闪过亮光,再次来到墨色深处的专栏,打赏了十万元华币,获得了一个在大神专栏留言飘红的机会,他极为猖狂地写道:“墨色深处可敢一战?这次也给你一个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的机会!”
写完这句话,他一下子上传了十万字的免费章节,就洗洗刷刷躺上了原主那张豪华的大床。
唔,在古代待得久了,睡这么软的床真是好不习惯。
陆明泽很快进入了梦乡,然而,在他睡着之后,超盟那些半夜在线的读者们一下子炸开了锅。
虽然原主池睿对自己现在的成就不满意,可是傲视天下这个笔名也算是一线大神,他的专栏和微博都有九百多万的粉丝,即便是半夜,在线的数量也超过了百万,更别提墨色深处那恐怖的人气了,所以不出一个小时,陆明泽发的霸气宣言就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并且一传十,十传百,此等八卦怎能不围观?各大论坛纷纷出现了复制贴,引起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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